法律问答

因为甘肃退休员工去世了,所以请告诉我收取抚恤金葬礼费的时间和基准。 需要办什么手续

2020-03-09 14:32: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病故,是可以获得养老保险支付的抚恤金以及丧葬费。但是和单位没有关系。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法定的退休年纪按如下规定: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规定,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   如果工亡职工亲属自愿选择一次性计发全部供养亲属抚恤金,那么工亡职工的供养亲属应按规定提供相应资料,经审核符合供养条件,办理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有关手续,并且与用人单位、社保经办机构签订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协议后,可以一次性计发全部抚恤金,支付给被供养人或被供养人的法定监护人。  参保单位在处理工亡事故职工待遇时,根据工亡职工亲属的意愿和选择,用人单位已先行采用一次性计发全部抚恤金给工亡职工家属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提供相应证明资料,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符合供养条件,凭用人单位和工亡职工亲属双方签订的赔偿协议,一次性计发的全部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工亡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