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那辆旧车是我妻子的名字。那辆新车是我的名字。我准备好处理它的时候,结婚执照丢了。

2020-03-09 17:10: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没有结婚,也就不存在办理离婚的问题;双方直接解除同居关系即可,不需要办理特定的手续;如果有小孩,可以协商小孩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问题,一方抚养孩子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支付标准是一般是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协商不成,可以就此问题向法院起诉解决
  • 涉外结婚的办理程序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持有关证件和本人照片,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经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符合我国婚姻家庭法和民政部有关涉外结婚登记规定的,准予登记,并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依法不予登记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登记的理由。
  • 补办: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样式:我单位XXX与XX单位的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处登记结婚,至今仍是夫妻关系。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4、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 结婚证遗失、损毁的,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下面,关于补领结婚证书的程序。   
    一、办理条件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内地居民应持有本人常住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二、所需材料   
    1、当事人应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原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证明;   
    3、三张两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色照片。   
    三、窗口办理流程   领表--填表--服务台初审取号--窗口办理--领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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