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祖父还没有去世呢,房本是祖父的姓名,具体房屋是我的爸爸的,就写了份书面形式财产说房屋帮我父亲,上边签了我的爸爸兄妹的姓名舍弃遗产继承,由于过户费用有点儿高,不考虑到产权过户,那份书面形式财产有法律认可吗?

2020-03-09 17:39: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当事人放弃遗产继承不一定要请律师见证的,以下是放弃遗产继承的注意事项:
    1、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继承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
    2、申请办理时需提交一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如房产证等。
    (3)申请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
    (4)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须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
    3、申请人填写放弃继承权公证申请表。

  • (一)房屋遗产继承过户所系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包括医院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或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怕;  
    2、继承人情况证明(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由被继承人的户籍派出所或人事档案单位开具;如上述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则提供被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情况证明;  
    3、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如果房屋拆迁安置没有办理产权证的,需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购房收据、拆迁户回迁资金结算单等;  
    4、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  
    (二)房屋遗产继承过户办理  准备齐以上资料,到房屋所在地房管局提交资料,缴纳房屋遗产税,即可办理。
  • 继承开始的效力:继承人的范围确定。有关利害关系人与被继承人的身份关系是决定利害关系人是否有权成为继承人的依据。只有在继承开始时与被继承人有法定范围内的亲属关系的人才能成为继承人。
    如果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已与被继承人解除身份关系(如与被继承人离婚、与被继承人解除收养关系)的,则不能成为继承人。如果被继承人死亡时,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就不能参与继承,但若在被继承人遗嘱中给与其一定财物的,则该继承人可参与遗嘱继承,从而成为参与继承的继承人。
  • 房产要先办理继承过户,在办理时其它继承人可赠予他们继承的部分房产给孩子,属部分继承、部分赠予。要先公证,再到房管局过户。房产继承相关手续如下:
    一、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如办理时除孩子外的其它继承人放弃他们的继承部分并同意赠予给孩子,那就可全部房产集中到孩子名下。)
    二、上面所有人带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规定。
    费用有:
    一、办理遗产公证的公证费,按房产总价的3%收取。
    二、房管局过户的税费不多,三仟元就可以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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