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三年前,我向朋友保证贷款,谁知道他不还,现在银行找我,我该怎么办? 你还他吗? 谢谢你。 快点!

2020-03-10 10:35: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务人无法偿还贷款,担保人就得承担担保责任,以担保人个人的财产偿还,直系亲属的财产不会计算在内。根据我国《担保法》第五十三条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担保人的直系亲属没有还款的义务。
  • 您混淆保证期间与抵押权的行使了。人保的保证债务适用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在保证期间内没有追偿,保证人免除责任;抵押担保方面适用物权法202条,只要在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抵押权,都可以。
  •   《担保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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