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是这样的,有个事情想咨询下您:关于社会抚养费的问题
我是湖南临湘人,我老婆是湖南衡山人,于2013年超生一小孩,出生地衡山,并在小孩两个月左右交了4000社会抚养费于衡山,有收据,当时不懂要结案书也没有办理,现在说办不了。当时也上好户口在衡山,我老婆的户口也没有迁走。两年来两边也一直没有人员找我了。现在临湘计生办说这个月将社会抚养费的通知书放在我家里,说要罚我款且一个月要处理好。
请问这样的情况要怎样应对?临湘计生办说衡山那边交的费用他们不认可,我们结婚证是在临湘办理的,第一个小孩户口也上在临湘,这就是归他们管理。
他们这样做是对的吗?衡山那边罚款的能不能有效?
另外如果他们这样是对的,我想请问下如果我跟老婆离婚,小孩一边一个,这样能不能免于罚款。如果行,协议离婚后多久可以复婚?
烦请帮忙详细解答下,我现在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谢谢了,急。

离婚
2018-09-13 14:33: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对夫妻财产如何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是在双方签字时生效的,因此,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前,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公证成为保证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的关键。为了解决的问题,必须了解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需要的材料、手续、流程等。  
    离婚财产公证如何办理,需要的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 一、旧条例:申请协议离婚一个月内拿到离婚证

      根据1994年颁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二、新条例:协议离婚当事人当场可以拿到离婚证

      新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施行后,自愿离婚的双方,不用再苦等1个月的审查期,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时,可以当场领到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