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另一方逆向行驶撞了我的车,事故责任评定他是承担全部责任,但一拖再拖不赔付我,我假如提起诉讼和我他的车险公司,假如人民法院口头传唤另一方,另一方也不到人民法院该怎么办,

2020-03-10 19:35: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责任方按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承担受害人的损失。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 汽车全责任的情况下,大部分损失是由保险公司承担的,但如诉讼费、鉴定费等费用,依保险合同的约定,是不会赔偿的,应自行承担。
    如果没有购买不计免赔,那么保险公司在赔偿是会扣除部分比例的免赔,被扣除的部分自行承担。
    如果购买了不计免购,还要看汽车造成的损失是否超出了保险责任限额,如果超过了,超过部分自行承担。
  •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于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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