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6月10日14:00左右,我父亲(58岁)在骑自行车上班途中(绝对靠右侧行驶,速度不快,基本和年青人快速走路速度相同)被同方向行驶的机动车撞出约6-7米。这条路宽约3-4米,两侧均为村民住宅,属村修水泥路,非交通干道,无任何交通提示或警示标志。而且平时基本为两侧居民纳凉聊天的主要场所。出现场的交警在16:30左右到达医院,并没给我父亲做笔录,只是分别采了血样,说要检查两人的酒精含量(当天中午12:30-13:00我父亲有少量饮酒)。同时他说这条路是机动车道。我父亲在事故发生后被肇事司机送到医院做头部CT检查,目前正住院观察中。事故发生时有许多邻居都亲眼看见,请问有哪些法律条文可以保护我们的权利,哪些是我们的不利因素。交通裁决是否会有利于我们?

2018-09-13 15:06: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同时又伤车的重大事故时,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一定要及时拨打110报警和120急救中心;
    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然后,还应该把案情及时报告保险公司。
  •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一般来说,发生交通肇事后,会出现赔偿问题。肇事人员应该要联系保险公司积极进行赔偿。
    此外,如果出现人员伤亡或者是重大财产损失、重大交通事故的话或者肇事者存在较大的主观过错,则肇事者可能会被追诉为交通肇事罪,除了一定的赔偿之外,还会入刑。
    因此,肇事者在肇事后应有一个积极处理问题的态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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