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前那晚,我接仔放学,仔仔发现电话手表不见了,我调转车头,离高铁涵洞大概200米左右刹停车,等仔找手表,后有摩托司机搭客并装有太阳伞,向我车后部右边撞上来,对方手和胸部掉了点皮,除了一点血,当时我说报警,他说不用报,了解到对方曾经是民师,他老婆也是镇上的教师,他老婆和我同事是旧同事,于是叫了校长及两位主任来见证,大家统一意见去拍照没有事就算了,大家车自己修好,钱财乃身外之物,身体健康就好,后来我打了3次电话他再去照,说照了ct没有什么事情,但他老婆又向我要2000元,我之和她多次协商,她1500同意签协议去到约好的地方后,他两公婆又反悔,多次打电话要钱,一次比一次多,我没办法,报了警。录了口供,但交警以难取证,叫我给6000私了,我们不同意,该怎么办。现在车还被扣在交警支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