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曾因假冒伪劣商品罪被判刑。 卖假烟一千元,会被判刑吗?

刑事辩护
2020-03-11 08:50: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国家质检总局还规定,经销下列产品经指出不予改正的,即视为经销伪劣商品:

    (1) 无检验合格证或无有关单位允许销售证明的;

    (2) 内销商品未用中文标明商品名称、生产者和产地(重要工业品未标明厂址)的;

    (3) 限时使用而未标明失效时间的;

    (4) 实施生产(制造)许可证管理而未标明许可证编号和有效期的;

    (5) 按有关规定应用中文标明规格、等级、主要技术指标或成分、含量等而未标明的;

    (6) 高档耐用消费品无中文使用说明的;

    (7) 属处理品(含次品、等外品)而未在商品或包装的显著部位标明“处理品”字样的;

    (8) 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而未标明有关标识和使用说明的。
  • 运输假烟非法经营,涉嫌非法经营罪。法律规定:属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建议遇到这种事情,最好找律师进行辩护处理吧。或找律师去寻问。现在网络这么便利
  • 我国实行烟草专卖制度,故卖假烟必定属于违法,应当结合具体的违法严重程度区别适用不同法律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有关部门依法查获的假冒商标烟草制品,应当交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销毁,禁止以任何方式销售。
    《条例》第四十六条也规定,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执行《烟草专卖法》及本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及本条例的案件,并会同国家有关部门查处烟草专卖品的走私贩私、假冒伪劣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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