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个广东人,在高中处理两代身份证,大学后搬户去湖北和湖北处理一张新的身份证,毕业后户口已经搬回广东,但是一直使用湖北身份证。昨天不小心湖北身份证被偷了。我该怎么挂失?此外,我的高中身份证还没有过期,我需要重做吗?怎么办?

2020-03-11 11:11: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 身份证过期了如果不补办,会在办理下列事务,需要身份证来证明自己身份时带来不便:
      
    (一)选民登记;
      
    (二)户口登记;
      
    (三)兵役登记;
      
    (四)婚姻登记;
      
    (五)入学、就业;
      
    (六)办理公证事务;
      
    (七)前往边境管理区;
      
    (八)办理申请出境手续;
      
    (九)参与诉讼活动;
      
    (十)办理机动车、船驾驶证和行驶证,非机动车执照;
      
    (十一)办理个体营业执照;
      
    (十二)办理个人信贷事务;
      
    (十三)参加社会保险,领取社会救济;
      
    (十四)办理搭乘民航飞机手续;
      
    (十五)投宿旅店办理登记手续;
      
    (十六)提取汇款、邮件;
      
    (十七)寄卖物品;
      
    (十八)办理其他事务。
  • 1。身份证不需要挂失,声明不丢失,需要公告的,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挂失的公告。 2。公民只能使用自己的身份证,证明其身份。并不意味着另一个人的身份或任何其他人冒用您的身份证明文件,被别人冒用,参加的社会活动。
    3。其他的冒用的身份证罪或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的,由行为人承担责任,冒名顶替者不承担举证责任,以证明自己的清白。刑事调查和收集证据的的司法证明你有犯罪行为的,但也的证据形成证据链,也交叉核对;侵权,谁主张谁举证的责任。
    独自身份证不能让冒名顶替者的责任。 3。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 4。当然行为公告声明丢失,可以做的,是一种自愿行为。 5。你失去了身份证身份证,或可以使用,而不能核销失去了的。
    不同的两者之间的ID卡表面印上了“发行日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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