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人们医院门诊是公办的,随后我们都是临聘工作人员,之前的校长签了五年的合同书,随后五险一金不买,由于人们也不明白,如今的校长又要再次签订合同,随后要求人们临聘工作人员薪水不能超过1900,新面试来的护理人员由于有关联,五险一金买来,薪水也比人们高,人们该怎样维护保养自身的利益

其它
2020-03-11 14:01: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一定要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未签订的,用工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期间,应当按月支付二倍工资。
    若用工满一年,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则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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