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以网络恋爱为媒介,不偿还借款,电话不通,邮件没有回来,金额2万,应该怎么处理? 对方在兰州,我在昆明,除了姓名和电话以外不知道

2020-03-11 15:4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款人借钱不还的,出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 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 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 关于借钱不还,解答如下:
    1.法律责任根据违反的法律不同,有民事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等等。如果对方借钱不还,要向出借人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自然人之间借款,是否约定了利息,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借款期间没有利息,但逾期还款可以要求利息。
    2.如果您起诉要求其还款,您的诉请得到了法院支持,但是对方仍然不还,可能涉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此时,司法机关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六条之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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