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大前天常规体检发觉心脏供血不足,有先心病。我就是一名下岗女工,2019年47岁,离休还差三年,我想问一下我这样的事情能申请办理病退吗?并且我认为我不可以担任许多工作中了,心血管有时候反应迟钝,好难受。

其它
2020-03-11 21:33: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因病退休(职)鉴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以其以上,实行建立个人帐户制度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的职工;

    (2)鉴定时必须是在医疗期满或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

    一、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二、交费年限(含视同交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

    三、因病或外因致残,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符合以上三条的人员,可办理病退,否则,不能按因病办理退休。

    目前为止更具体些: 企业职工申请病退鉴定,应符合以下条件:

    养老保险缴费原则上满15周年,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

    一般类疾病住院出院后满1年;

    恶性肿瘤、尿毒症、肢体瘫等难以康复的严重性疾病住院出院后医疗期满;

    精神类疾病住院出院后年满5年,且有5年系统治疗诊断记录。

    职工在申请病退鉴定报名时须提交《病退鉴定申请表》、《病退鉴定须知》、本人签字的申请书、正规住院病历和住院医疗费报销凭证以及市、县两级医保中心医疗保险费支付单。
    需要注意的是,如个人存根丢失,可提供医保中心存根复印件并加盖医保中心印鉴,未参加医保的单位可提供单位财务医疗费报销凭证。
  • 在《劳动合同法》中明文规定:“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照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任务或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从企业层面来看:员工不胜任工作应该采取一定的措施,这就必然涉及到“不胜任工作”与另一个常见概念“胜任力”之间的关系问题。
    通常所说的胜任力,包括知识、技能、素质,而素质一般是指对工作绩效起决定作用的一些人的本质性的因素。那么,员工不胜任工作不仅是专业和岗位不胜任,也包括内在的一些素质不胜任。
    因此,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比较方便,实践中,只要能够有效的评价标准和认定程序, 提供确实的证据,并在合法的程序基础上认定不合格(不与“末位淘汰”关联使用)操作起来基本可行。
  • 根据法律规定,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并不是可以立即解雇,必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这一法定程序,如无此程序,即使不能胜任工作确凿,解除劳动合同亦违法。培训的形式、内容,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从立法意图以及诚实信用原则出发,培训的目的应该是提高员工工作能力,所以合理的培训内容应涉及对员工普通工作能力的提高,或者对新岗位的适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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