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就是农村户口,在人们这儿交养老保险是随意选择的,许多人也没有交她们感觉不交给了60岁还可以领,非得等你59了才交,那样行吗?假如交了15年和交一年的来到60岁都能够领取钱,干什么也要多交那麼很多年?

保险赔偿
2020-03-11 22:39: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最后,实际中有些公司为避免承担社会保险义务不给员工买保险,而有的员工也认为购买社会保险会减少自己的到手工资,所以也乐意不交。其实这是一种不正确的想法,特别是在出现有受伤情况时,社会保险的作用就会发挥出来。
    所以,要是发现公司不给购买社会保险的,最好及时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是涉及的人数较多的,还建议最好找个专业律师参加仲裁
  • 事业单位不给临时工交养老保险,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规定明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
    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规定中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规定提出,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第13条对养老保险的分割作了如下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首先,对双方均已经实际取得养老保险金的,由于此时双方的养老保险金数额确定,资金到位,可以像其他共同财产那样进行分割。
    其次,对于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婚姻法解释中,未作出明确界定。根据法理,应当取得是指当事人已具有享受养老保险金的基本条件,但由于某种原因尚未将养老保险金领取到手或发到个人工资账户中。此种情况下,养老保险金的数额也是确定的,只是资金尚未到账,可以作为双方的共同债权在其他共同财产的分割中进行折抵。
    再次,如果离婚前一方或者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参加了养老保险,但离婚时一方或双方尚未退休,所以将来到底能取得多少养老保险金就离婚时现有条件尚无法进行预先计算。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对具体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而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养老保险账户中的个人实际缴付部分可以作为夫妻财产分割。
  • 参保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如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5年,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本人自愿,可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一)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应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前三十日,向所在的社会中介机构提出自愿继续缴费的书面申请,由社会中介机构以书面报告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并填报《续缴养老保险费申请表》(一式二份),经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征缴科科长和分管主任核准后从次月起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续缴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和书面报告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征缴岗位按档案管理归档,另一份《续缴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存入本人档案。  
    (二)企业或单位职工应于男年满60周岁、女管理岗位年满55周岁、女生产岗位年满50周岁前三十日,向用人单位提出自愿继续缴费的书面申请。如单位同意,由参保单位以书面报告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并填报《续缴养老保险费申请表》(一式二份),经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征缴科科长和分管主任核准后,可以继续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未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继续按企业职工的缴费办法缴费;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将申请人档案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一并转移至社会中介机构,由社会中介机构以书面报告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并填报《续缴养老保险费申请表》(一式二份),经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征缴科科长和分管主任核准后,由申请人从次月起按全省统一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办法和标准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续缴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和书面报告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征缴岗位按档案管理归档,另一份《续缴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存入本人档案。  
    (三)按续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业务操作办法第
    (一)、
    (二)款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后,参保单位或社会中介机构负责办理停止缴费、退休审批和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并从次月起由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均按本人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时的办法和参数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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