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6.11月份问民间借贷公司借了一笔钱3800(其中3000转账,800现金),但是借条上他们要求9000,每期450,分20期(一期为7天),期间是有过逾期;至今为止还了差不多也有九千左右了了,现在他们还要求再还3000;

想咨询下:这钱我能不能不用再还,如果他们拿着借条起诉我,有没有效?我该怎么办?

2018-09-13 17:27: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搜集好能够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如借条、证明人的证词等,可以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216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此款即是申请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所在。 人民法院判决后,欠债人仍不偿还借款,即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进行执行,甚至可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对其处罚:
      
    1、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3、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4、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5、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也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若债权人没有借条,而债务人又一直不还钱,债权人可以:

    1、可以起诉,但是债权人为了实现主张债权的诉讼目的,在债务人当初并未向债权人出具欠条或借条的情形下,应当搜集到足够的证明己方对债务人享有合法债权的证据后,在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或直接提起诉讼程序。

    2、虽然债务人并未向债权人出具借条或欠条,但是债务人亲口承认债务,包括数额、币种借款期限及还款期限的录音也属于能够证明债权的合法有效证据之一。此外,银行转款记录、知情者认证或书证等证据均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应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在债权人虽没有借条或欠条,但是掌握到了足够的辅助证据,且各个证据要素之间相互印证,共同指向债务人欠债权人钱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应会依法支持债权人的诉讼请求或支付令申请。

  • 1、民间借贷中,应当使用借条证明借款的事实。
    2、借条是指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的凭据,简称借条。借条的法律效力简单明了,即某人向某人借取款项的事实情况。除数额较大的情形外,借条本身就是法律关系的全部证明,一般不需要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借款的资金来源的。
    3、欠条是拖欠款项的凭据,只能证明双方之间存在拖欠款项的关系,至于是拖欠的什么款项,债权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否则,法院会认为欠款缺乏基础法律关系的支持,不认可欠条的法律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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