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企业的下岗工人,以前在国营企业当汽车司机,二十多年了,到了五十五岁是否能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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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员工达到退休年龄之前,单位并没有辞退员工,那么单位并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如果员工在和单位解除
劳动关系时已经可以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那么单位并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
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
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
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在试用期被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的。员工达到退休年龄者,是没有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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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来说,到了退休年龄,只要符合规定,都可以退休,领取退休金或养老金。
退休的两个条件:
1、达到退休年龄(男60,女55);
2、连续缴费年限达到15年。
退休是指在达到年龄时是在职的,也就是有单位的,由单位办理。
另一种情况是按自谋职业者的身份一直缴纳养老保险,到符合条件时由社保部门审核后,办理领取养老金的手续,可以领取养老金。
某种意义上说,退休金和养老金的概念差不多,差别就在于是不是在职,是不是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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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1、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3、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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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