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来超视力眼镜,视频广告的,但一点实际效果也没有,反倒戴了一个月孩子眼镜度数还提升了50度,找她们退换货,只给退百分之七十,还规定先把浴室镜子和税票邮去再给退款,我该如何做?是否应当规定赔付,是我孩子戴浴室镜子前和最终的视力检查纪录,在眼科医院做的。能帮帮我吗?十分谢谢!

其它
2020-03-12 10:03: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退货,如果是在开票的当月,不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超过开票的当月,开票系统不允许作废发票,只能开具红字发票来冲销因为退货而产生的销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3)。第二十条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抄税,是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
  • 当购买商品或者服务,而经营者未能提供商品或服务时,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退钱,可以在原告地法院起诉,但要确定对方身份信息

  • 1、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条例》调整;
    2、如果能够被认定为工伤可以要求相应的工伤赔偿内容。
    3、工伤赔偿的内容有:工伤赔偿内容有: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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