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今我不想上班,等不上一个月,想提早走该怎么办,工作中2年,未签订合同

2020-03-12 10:06: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方的劳动关系应该自实际用工之日起计算。而关于劳动提出离职的问题,是否签订书面合同是没有区别的,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30日期满就可以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交接工作、并结算工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按月依法及时足额地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职责;公司私自克扣工资(拒不支付工资或者拖欠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
  • 劳动合同的签订方式就一种,就是书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6~17条规定来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通常情况下,在劳务派遣的过程中,需要依法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通常劳动者是和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不要去和劳务派遣公司签。
    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的,则其之所以这么做,就是因为使用劳动派遣是对用人单位极大的有利,而且劳动者极大的不利。
    所以出于有利于劳动者的角度来看,还是痛用人单位签订比较稳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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