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控告人王**已被公安经侦立案,并被刑拘后退还了当时打条子的20万,在公安协调下达成退赔还款协议,余下款包括损失总计110万二个月付清,随后王**被取保候审了,公安说这110万属于民事,公安不能插手了,请问律师朋友如到期王**不还咋办啊?取保候审了公安是不是就不管了,还能在抓他吗?不还我们还能追究王**刑事责任吗?

刑事辩护
2018-09-13 17:51: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打人者被取保候审,说明公安局已立案造成,侦查终结就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然后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审判,打人者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期徒刑。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为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以保证人或者保证金形式担保其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且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适用条件: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人民法院规定:被告人具有系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释放:  
    (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二)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的;  
    (三)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人民检察院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予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四)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  
    (五)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六)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在法定侦查羁押、审查起诉期限内结案,需要继续侦查或者审查起诉的;  
    (七)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规定: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四)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五)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六)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七)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程序: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上述人员申请取保候审的,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部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有权决定的机关同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期限: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 刑事责任具有以下特征:
    (1)强制性。刑事责任是一种由犯罪行为所引起的国家强制犯罪人承担的法律责任。
    (2)严厉性。刑事责任是性质最为严重、否定性评价最为强烈、制裁后果最为严厉的法律责任。
    (3)专属性。刑事责任只能由犯罪的个人或单位承担,具有专属性,不可转嫁,不能替代。这与“刑罚止于一人”的思想和原则是一致的。
    (4)准据性。刑事责任是犯罪事实的综合反映,也是刑法规范的现实化,刑事责任为确定刑罚提供根据和标准。刑事责任一经确定,犯罪人和被害人均不能自行变更,更不允许所谓的“私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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