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自己卖房,已拿另一方百分之八十的购房款,拿房时间到以前自己不愿卖了,里边有毁约一部分,自己愿担负毁约费,但是房本已改店铺买家名字,我能做什么?

2020-03-12 12:31: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签了合同,卖方不想卖解除该房屋买卖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在其他共同共有人不同意且不予追认的情况下,不能依据该买卖合同而发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力,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项所规定的合同继续履行的法律上障碍,故该房屋买卖合同依法应予解除,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 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18条的规定,开发商逾期不办理房产证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数额的计算方式是:
    1、支付约定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违约金计算方法确定;
    2、赔偿损失,该责任形式适用于买受人损失数额确定,且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或约定违约金低于损失的情形;
    3、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 买了房产后,出现违约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房屋违约金的法律规定一般是多少? 法律中没有规定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的具体金额。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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