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今日在跟深圳鑫财汇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筌订了一份合同书,我借5万余元钱,合同书上是写了那方毁约交百分之三+合同违约金,我不会办了,他叫我先交51000元给他,我没有钱,她说叫我到哪去撤消,好运了我不愿意去,她说三天没去,他要告我

其它
2020-03-12 16:35: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 已经签订的担保合同,不能说不想担保就不担保的,这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既然已经担保了,别人没还,你是必须承担担保责任的,而不是说你不想担保了,你应该要求那个贷款人赶紧还贷款,否则你很有可能要代还款了。
  • 你好!我国合同撤销权行使的期限是根据《合同法》第5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第75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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