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还在网址上写网络小说,由于临时沒有签订因此书籍是完全免费的,可是我发现了在别的网址上这这书是收费标准的。这一网址并非我受权写文的网址,她们算侵权行为吗

网络侵权
2020-03-12 20:22: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小说的著作权取得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小说完成就自动有版权。 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既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在学理上,根据性质不同,版权可以分为著作权及邻接权,简单来说,著作权是针对原创相关精神产品的人而言的,而邻接权的概念,是针对表演或者协助传播作品载体的有关产业的参加者而言的,比如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广播电视台、出版社等等。
  • 网站被侵权,侵权人应当应提供以下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1)侵权人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其网站具备为服务对象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的功能;
    (2)侵权人网站中的相关内容明确标示了为服务对象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3)侵权人能够提供上传者的用户名、注册IP地址、注册时间、上传IP地址、联系方式以及上传时间、上传信息等证据;
    (4)其他能够证明侵权人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的因素。
  • 侵犯著作权的损失具体计算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侵犯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作了详细的规定,赔偿范围包括: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和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用等。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复制品发行减少量或者侵权复制品销售量与权利人发行该复制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
    发行减少量难以确定的,按照侵权复制品市场销售量确定。
    如果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违法所得无法确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确定赔偿数额。
    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作品类型、合理使用费、侵权行为性质、后果等情节综合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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