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能帮我申报工伤事故需要什么资料吗?

2020-03-12 21:51: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申报地点: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文本或其他建立的有效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属于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提交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属于下列情形的还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且因取得这些证明材料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内:  
    (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证明或判决书;  
    (二)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失踪,下落不明认定因工死亡的,应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三)因工外出或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相关处理证明;  
    (四)在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  
    (五)复退、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旧伤复发的鉴定证明;  
    (六)其他特殊情形,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