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借钱给别人,向律师提起诉讼三个月后开庭,开庭后逐渐调解,开庭后法院将判决书送交执法法庭有多久了?

2020-03-13 10:03: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房产纠纷到发生争议的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房地产案件的标的多为不动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第一款规定,房地产官司一般都由发生争议的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不能违反这一规定在其他人民法院打房地产官司,当事人在起诉时应注意这一点。  
    2、房产纠纷由民庭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1993)37号文件关于“以房地产为标的的买卖、租赁、典当、纠纷应由民庭受理,以房地产标的的开发、建筑承包、入股、联营、代理、居间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同样应由民庭受理”的规定,房地产纠纷案件由人民法院民庭受理。因房地产官司案情相对比较复杂,诉讼标的额比较大,法院民庭在审理房地产官司中通常组成合议庭审理,适用民事诉讼普通程序。
    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 当事人应该重点需要了解起诉时间点:
    1、约定借款期限的,自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内起诉;
    2、未约定借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出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之日起计算;
    3、在诉讼时效二年内,中断时效的,自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中断情形主要有: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人同意履行、达成协议等;
    4、过了二年的诉讼时效,出借人能否起诉借款人。
    可以起诉,但如果借款人提出抗辩,法院查明没有时效中断的情形,法院会判决驳回出借人的诉讼请求。
  • 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赔偿的,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如果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对方不按判决规定支付赔偿款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由法院依法进行执行,以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以履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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