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夫妻共同债务问题,如果我老公去银行贷款,在我不知情的前提下贷的,而我也没在贷款合同上签过字,这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2018-09-13 19:35: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对于不知情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认定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主要看该债务是否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比如房贷,比如贷款用于公司经营,而公司收益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这些都能认定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内所欠的共同债务,即使离婚了双方也应该承担偿还的义务。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银行贷款离婚后妻子是否需要共同承担债务需要分情况。  如果贷款用于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话,就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了,有偿还的义务;如果能证明这个贷款却为丈夫一人债务的,可以拒绝承担。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