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出分开,说性格不合。我看他决绝就跟他离婚,没有财产纠葛。两个月后怯于舆论压力在他回头时又接纳了他,今年6月复婚,在他强烈要求下,我费很大周折把工作做了调整,可以不用坐班,为的就是跟他在一起,可是刚办好,他又冷战赶我走,说要跟儿子一起生活。现在我回来将近一个月也不联系我。我该如何办?

离婚
2018-09-13 19:57: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现役军人可以在出具证明的团以上政治机关驻地婚姻登记处或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
    2、双方应共同申请、共同领证,不能委托办理
    3、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应齐全。
    4、双方不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夫妻感情破裂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因此,只要能向法院证明双方之间感情破裂,则法院就会判决离婚。
  •   离婚后复婚时的财产分配:
    当事双方根据离婚协议分得的财产,复婚后都是婚前个人财产了。
      离婚时签订的协议书复婚时仍有效,离婚协议约定的归你的财产,复婚时就是当事人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