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没有纠纷的情况下,对方诬蔑我打了她一巴掌,我的朋友因为害怕她敲诈而报警,当时记录的人说不知道情况的警察的电话通知了情况。 为了避免无产,我拒绝去。 只能在法院解决。 那时,我说要根据情况敲诈,这样做没问题吗?

刑事辩护
2020-03-13 17:43: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和见证人拒绝签字的情形,现实中并不鲜见。《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对行政机关调查或检查时收集证据进行了“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的规定,其基本内涵是要按照法定程序,通过采取询问当事人、进行鉴定、勘验现场和物证、检查当事人或者证据持有人的物证等措施来实现。
    同时,法律要求当事人负有如实回答、协助调查的义务。
  • 敲诈勒索罪不符合减刑条件就不能减刑。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 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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