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约少于先前的协议,合同已经签订,说将要修改,但现在没有修改,合同已签订两年,我现在还不能使合同生效?

2020-03-13 22:05: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只要是房屋产权人或者持有产权人的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房协议,合法有效,反之则无效。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
    房屋租赁合同遵守一般的合同格式,合同内容应包含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所租赁房屋的情况以及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即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间数、使用面积、房屋家具电器、层次布局、装饰设施、月租金额、租金缴纳日期和方法、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租约等。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承租人与出租人就房屋租赁的相关权利义务达成一致合意,从而签订的协议。
  • 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上面两条都只是说的租赁不得对抗抵押,也就是说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时,承租人无权向抵押权人提要求。
    但是租赁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只不过效力只及于承租人和出租人,这就是合同的相对性。
    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导致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出租人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如果出租的时候出租人就已经向承租人言明了的,出租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 如果是通过招投标,中标后未签订合同,那就不是违约而是违法。
    如果只是双方谈判,但未签订合同,都未“约”何来“违约”之说。
    如果有口头协议,那就需要你举证口头协议成立,口头协议最好有第三人证明,一般很难举证。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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