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丈夫半年不给我打电话,不给我孩子的生活费,我想问问我该怎么办。

2020-03-14 06:32: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1条已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1条也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你完全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讨要你的生活费、孩子的生活费。
  • 您好。建议您在对方实施家庭暴力时及时报警(最好是110)求助及要求到医院验伤,并谨记保留报警回执及验伤的病例等医院证明材料。建议您在收集好上述有家庭暴力的证据后,才起诉至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最近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的法院要求离婚
    这样对争取法院判决离婚,争取多分夫妻共同财产,争取对方赔偿精神损失及争取抚养权都非常有好处,对您也是最有利的。
  • 你好,可以起诉离婚,并让对方支付抚养费,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婚内请求给付生活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只有在法院判决离婚或者协议离婚后才能请求支付抚养费,两周岁以内的孩子通常归母方抚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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