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老家买了房子,现在付了首付,但银行的贷款没有下来,说我的年龄流水很少。 现在只给我六成的贷款。 也就是说,现在还需要一成的首付。 我现在想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贷款吗?

2020-03-14 13:16: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积金所发放的委托贷款,是指按时向资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的在职职工,在本市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包括二手住房)时,以其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并由有担保能力的法人提供保证而向资金管理中心申请的贷款。
  • 根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办法》规定,申请这种贷款的借款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借款人是在“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借款人购买的是贷款人认可的经济适用住房;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借款人同意将其与开发商签订的《住房销售合同》项下所列房产抵押给贷款人,赋予贷款人优先抵押权和受偿权,作为偿还本息的保证;借款人有支付不低于购房所需资金30%款项的能力;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 婚前公积金贷款买房,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依据《新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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