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有一个问题要咨询你,我是一个农村,现在家里因为人口多,小房子,我已经结婚了,没地方住,准备建房子(占用是自己占有的),但是据一些村民报告,我们占用可耕地,现在我们不知道怎么办,我希望你能帮我们分析如何处理?谢谢谢!

2020-03-14 13:23: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七条之规定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定擅自在耕地上建房, 破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 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原则是:夫妻一方在婚前已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或一方与其家庭成员共同承包而享有的经营权,应确认为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因为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承包方是以家庭为单位,按家庭成员人数确定土地面积,没有成为家庭成员的夫或妻一方,对另一方在婚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享有财产权,不能确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当根据土地承包的情况,可以分开由双方分别承包,也可以将土地由一方承包,另一方给予适当补偿。司法实践中,情况较为复杂,应区别情况分别处理。

  •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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