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双方发生口角,对方先打手,我方打对方。 虽然双方都受了轻伤,但是我们已经被派出所叫到了,24小时都没有出来。 对方没有被叫到派出所。 这里曾是喝醉了的状态。 在这种情况下警察怎么处理

暴力伤害
2020-03-14 14:56: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果是殴打他人,双方可协商调解。如不能调节,双方到法院自诉,法院再调解一次,如调不成,追究双方刑事责任,判缓刑或判实刑。拘留只是强制措施,在自诉案件里用不着。
    2、殴打他人追究刑事责任和被侵害对象的年龄大小没有关系。
    3、如果是聚众斗殴,应该双方都被刑事局拘留。公安机关查清案件后公诉,法院判刑。刑事拘留日期折抵刑期。
  •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微伤,可处行政拘留并处或单处罚款,6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从重处罚。  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二十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6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 1,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2.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伤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3.对于赔偿项目协商不成可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