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男朋友和我现在未婚怀孕了。这个男人不愿意报名结婚。我现在已经怀孕八个月了。你想要2018年未婚婚前的罚款吗?我们都是合法的结婚年龄。

2020-03-14 16:04: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五项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 涉外婚姻办理时需要的证件如下:
    中国公民:

    (1)身份证和户口簿;

    (2)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再婚须另持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

    外国人:

    ⑴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⑵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⑶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⑷外国人和外籍华人所持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期限从公证之日起三个月有效;经我使、领馆认证后来我国办理婚姻登记的期限,从认证之日起半年有效(本规定也适用于华侨)。

    外国侨民:

    ⑴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

    ⑵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⑶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 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不同的情况,办理收养登记的地点也不同:

    (一)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二)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三)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四)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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