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强奸案的受害者.强奸案已经宣判!但被告对判决向中级法院提出上诉!我作为受害者需要做什么?第二次审判需要进行吗?第二次审判是否会得到维持?

刑事辩护
2020-03-14 16:51: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法发[2002]13号第十条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开庭之前,被告需要做以下准备:
    第一,阅读原告起诉状内容,针对原告的起诉状准备好答辩状;
    第二,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内,就自己的答辩主张提交证据;
    第三,按照法庭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出庭;
    第四,如果被告对诉讼程序不了解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 二审法院对抗诉案件不开庭审理是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该规定有三层含义: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这是对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一般要求。  
    (2)合议庭对上诉案件,可以有条件地不开庭审理,即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的,可以不经过开庭审理,即作出改判或者维持原判的处理决定。  
    (3)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无条件地开庭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