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邻居一个姥姥,唯一的孩子被他人砍死了,干了验尸汇报,汇报说她孩子身患急性支气管炎等病,这类休假归属于故意杀人吗?判是多少年?假如赔付呢?要多少钱?还有一个女儿!姥姥很无奈拜托了我帮她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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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相关法律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故意杀人的,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故意杀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故意杀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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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如果是精神病人故意杀人,是不承担刑事责任的,不能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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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