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房东帮我签了一份责任书,有法定代表人姓名,公司印章也有法定代表人合作伙伴的姓名,假如企业财产不足还,法定代表人和他合作伙伴本人要还款我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20-03-14 20:22: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办理税务登记的流程:
    1.纳税人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需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也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设计,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的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4.有独立生产经营权,且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出租人上交租金的承租人,应当自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5.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 合伙企业是一种合作经营组织,参与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各自的经济实力不同,承担债务的能力也有区别。在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需要各合伙人按一定比例分担所剩债务的情况下,就可能发生有的合伙人因其财力所限,一时难以承担债务偿付份额的情况。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企业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合伙人应按合伙协议规定的比例承担偿还份额;所谓连带是指对同一合伙企业的其他合伙人的债务份额承担连带义务,即当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为多人时,本人除对自己分担的份额承担责任外,还应对他人的债务份额连带承担责任。
    因此,当合伙企业的某一合伙人无力偿还合伙企业财产不足偿还债务余额分担到自己名下的份额时,其他合伙人有义务代其予以偿还。合伙企业的债权人在企业财产完全用于清偿后,对其债务余额有权向合伙企业的任一个或几个债务人要求清偿。
    某一合伙人无力偿还其债务份额时,债权人也有权要求其他合伙人代为偿还。
  • 合伙企业的税收如何缴纳  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一般观点认为,合伙企业的所得税负担轻于公司制企业。理由是:对作为投资人的自然人在税收成本上有一定差别,公司制企业存在企业所得税双重征税问题,而合伙企业只对合伙人征收一重所得税。
      《合伙企业法》、新《企业所得税法》以及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均明确境内合伙企业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而早在2000年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有关“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征企业所得税,只对其投资者的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制定了《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明确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
      基于上述规定,合伙企业与公司制企业的税收差别主要表现在投资人身份为自然人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