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一个送货员,在一辆汽车和车祸中,所有者左臂韧带骨折的瓶子骨折在左腿试验中断了一半,手臂手术板,腿保守治疗,问如何补偿,能做残疾评估吗?

2020-03-14 23:52: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现了医疗损害的行为,作为患者和医院都有三条路可以选择,这就是协商调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诉讼。

    协商调解就是医患双方对可能已经发生的损害事实进行商议,并在有关中间机构的主持下根据损害事实和有关的规定对赔偿金额和其他事宜达成一致。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主要是在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主持下,由相关的专家对医疗损害的事实作出鉴定,明确具体责任并对赔偿等作出结论。

    诉讼就是针对发生的医疗损害情况,由患者到人民法院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主张由医疗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 属于交通事故,同时也属于工伤。事故发生之后,如果单位没有给你报工伤的话,已经过了申报期限,如果报了工伤,你在拿到交通事故赔偿的同时,还可以拿到工伤的赔偿款。此类事故,通常要通过法院诉讼的程序来处理,医疗费用主要由死机和车辆的保险公司承担,你公司垫付的医疗费用,如果报了工伤的,可以到劳动局去报销,如果没有报工伤的,这只是垫付,到时根据法院判决书由司机和保险公司返还。
    交通事故的处理与工伤赔偿没有先后顺序,是不相干的两个法律程序,鉴于你的这种情况,按照正常的操作,要把工伤认定先申报的,不然就过期了。误工费也有由法院判决的,主要是由保险公司支付的。
    你的这个情况,要先进行司法鉴定,根据司法鉴定报告先司机和保险公司索赔,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  骨折不一定都算轻伤,其部位不同轻伤的标准也不同,是否达到轻伤承担,应当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进行法医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 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是决定伤残等级的依据。
  • 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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