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在建筑工地工作的头几天,不小心骨折,两处骨折,我怎么要求赔偿?多少钱?

2020-03-15 05:50: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建筑公司应向你支付下列补偿及费用:
    1、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按照正常上班时的个工资标准支付。
    2、医疗费:根据实际费用报销;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你们公司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
    4、生活不能自理,你们公司根据遗嘱中确认的不能自理的程度向您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按照你们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50%支付。 治疗终结后,你要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的等级,如果鉴定为5级——10级你们公司需要向您支付: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购买社会劳动保险,该部分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在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
    3、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在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 这三项的赔偿金额,需要您在昨晚劳动能力鉴定以后,才能计算。 如果劳动能力鉴定你的伤残等级为1——4级,则你们公司向你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之后,你需要推出劳动岗位,由保险基金为你发放伤残津贴,制止你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此期间用人单位继续为你缴纳社会劳动保险。退休后享受退休待遇。
  • 对于劳动者,处理工伤应按如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要求用人单位垫付医疗费,进行治疗。注意尽量不要自己垫付医疗费,否则以后处理工伤,无论是协商解决还是打官司都非常的被动;
    第二步,收集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这一点相当关键。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必备材料,没有劳动关系证明,将无法启动下一步的工伤认定程序;没有劳动关系证明,不要轻易启动工伤认定程序,否则也可能使自己处于非常被动的局面;
    第三步,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进行的行政确认,是处理工伤最为重要的一步。如果单位认可是工伤,劳动者可以建议用人单位去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注意的是,第
    一、只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权力作出工伤认定,不要盲目相信企业认可工伤的承诺(注:极少数地区规定,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认可为工伤的,可以按工伤处理。)第
    二、自发生工伤事故或确诊职业病,最晚不要超过一年的时间去申请工伤认定。
    第四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对工伤受伤程度进行伤残评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
    第五步,申请劳动仲裁,索赔工伤待遇。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可以确定工伤赔偿的项目和工伤赔偿标准,可以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交通事故赔偿金额,需要依据具体发生确定的损失金额来计算确定。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般包含医疗费,误工费,车辆损失费等等费用,如果构成伤残,还应当赔偿伤残赔偿金。
    同时要看情节有多严重,对方是财产损失,轻微伤,重伤,还是死亡。如果是财产损失,轻微伤的,一般是赔偿加罚款,如果是重伤,死亡的还有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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