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大哥离婚了,我的姐姐授予我的前母亲。现在我的前母亲再婚了,请问我的姐姐是否可以继承我大哥的遗产。

离婚
2020-03-15 07:03: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遗产继承和是否是最组家庭(再婚)没有任何关系,只要你是对方的配偶,在对方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就是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遗产的继承首先要看当事人有没有立遗嘱,如果没有那就按法定顺序来继承,被继承人的父母(包括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和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配偶(只要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了就是,不管是第几次登记,也不管登记了几天)都是遗产的第一序位继承人。
  • 你好,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的财产称为遗产。没有遗嘱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八)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