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朋友在外租房研究,一共租了8个月,开始交4个月,4个月后房租刚交不到1个月,之后中介和我说房主不想租,就让我们搬走了。 我们不搬也可以吗? 这个责任在哪里,我们能得到补偿吗? 中介人说我们在找房子。 现在房租每月1900元,押金一共1900元。 你现在新家不知道什么吗

2020-03-15 08:19: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在签订了租房合同的情况下,房主收受定金但是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定金】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押金是一种物权,由于依当事人约定而创设,其实是意定担保物权。押金的标的是货币,货币为物的一种特殊形式,押金因交付而转移货币的所有权,受领押金的人享有占有支配的权利。
    而且,受领押金的人对与他债权人的关系上,对于押金有优先受偿权,因此,押金当然是一种物权。而这种物权的设定是为了保障交易安全,保障债权的实现,故又是担保物权。
  • 如果中介机构是出于故意而提供了不实的信息,作出了违法的行为,给承租人造成了经济损失,那么中介机构应当承担民事或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对于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中介机构应当予以赔偿。
    如果中介机构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有欺诈行为,承租人可以要求中介机构双倍赔偿。参考法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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