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没有签合同,因为我不想雇用他.

2020-03-15 18:42: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合同法》司法解释三 第一条规定:
    1、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
    2、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3、对账确认单、债权确认函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 一、通过中介买房,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确定房屋产权的合法性,确定卖房人为房屋实际产权人。而且要通过网络查询等方式确认中介公司具有工商局颁发承认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
    二、去中介签合同注意事项如下:
    1、一定要多跑几家,货比三家:多了解介个差距,避免损失。买房毕竟是人生大事,必须慎之又慎,更何况二手房买卖手续也相对复杂繁琐,稍不留神,就可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认真查看房屋产权:一定要确定房屋产权的合法性,确定卖房人有权卖房。看清房地产中介机构有没有在其经营场所明显的位置公示以下要件:由工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由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颁发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单位备案证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执业规范及投诉电话等。
    3、小心细致签订合同: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每一条都明白是什么意思,有条件最好带律师。一定要确保合同是公平的,不要时候吃亏。
    4、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千万不要简化程序,不要私下交易,要合法、彻底办理过户手续。产权过户必须报经产权部门才能完成过户手续。
    5、不要和任何非房东的人签订任何合同:这一点非常重要!当然,中介很可能会要求和购房者签订关于定金的合同,签订这些合同没有问题,但是一定要给一个购房者自己觉得合适的价格,或者稍低于自己觉得合适的价格的价格。
    6、防止中介挪用房款: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应当面交割房款,中介只是履行监督职能。一些中介工作人员常常用各种方法劝说客户把房款交给中介代管,但是房款一旦交给中介,中介公司就会各种理由拖延交易时间,占用、挪用客户的房款为公司牟利,给买卖双方都带来很大不便。一旦遇到中介关门、倒闭,将是件非常危险的事情。此类情形二手房买卖双方的资金将很难收回。
    7、交付定金需慎重:需要注意的是交定金的同时要签买卖合同,此时就要对价格、付款方式、屋内设备明细等进行确认,不要听信中介的任何其他承诺,交付定金时一定要写明定金是什么时候交的,什么时候还,逾期怎么办,违约怎么赔,并尽量少交付定金。
    8、确认产权是否明晰:交付定金之前,务必确认所交易房屋的产权性质,如果产权有问题,如抵押、查封等,你将很难处理。
    9、签订买卖合同写明违约责任:签二手房合同,应"先小人,后君子",有话提前说。大部分的中介都有统一的制式合同,需要注意的是补充条款,一般都会写明双方应尽的责任,但是没有写违约责任。买卖双方应就违约责任提前约定,需要注意的是,应该把中介方的违约责任也提前约定。
    10、中介费最后付清:作为购房人,不要听信中介的任何承诺,一定要坚持等二手房交易手续完全办理完毕后再支付中介费
  • 开发商的说您交的钱是定金,这种说法是不对的,您交的钱应该是预付款,如果您不想买房,开发商应将您交的钱退给您。因为收条写有“今收到某某交来诚意金10000元,买方于开盘后一周内签合同,并补足首付款。
    如逾期或中途 退房开发商有权另行销售。并扣除500元诚意金”这要看当时您是否同意这种约定,如果您有证据证明当时是被迫接受开发商的这种条件的,开发商就不能根据该条扣除您500元钱。
    您退房的原因如果是开发商造成的,开发商也不能按该条约定扣您的钱。
  • 法律上规定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于合同成立后在未履行以前,为保证合同的履行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款项。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所谓的定金规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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