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母突然去世了。 离开家,我们三姐妹没有达成共识。 虽然我儿子打算继承父母的家,但是因为话没说成,所以想先住。 自己支付费用。 可以吗

2020-03-15 18:47: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继承: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一)死亡时个人财产及其共同财产的一半为遗产。
    (二)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三)遗产第一顺序继承:配偶、子女、父母;
    (四)建议法定继承人可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的,一般均分,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五)继承方式:如果法定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如果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
  • 按规定,有遗赠扶养协议的,一般不可以再按法定继承办理遗产继承
      不过,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继承的,需先确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有效性,并且通常是要具备以下几点:
    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需在遗赠方和扶养方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
      
    2、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的、相互附有条件的;
      
    3、遗赠扶养协议不仅有遗赠财产的内容,而且还包括扶养的内容;
      
    4、遗赠扶养协议从协议成立之日起开始发生法律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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