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21岁,我可能5岁时父母离婚了。 我在母亲的抚养下,法院判断父亲每月支付100元的生活费。 但是,他一次也没有付过款,我一直是妈妈一个人养大的。 我想现在就去问律师,这样的他没有履行他的抚养责任。 之后,我不履行我的赡养责任,我今后不扶养他,这不是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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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赡养涉及的情况较多,例如,
放弃继承权可以不尽赡养义务吗?
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力,
继承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接受还是放弃。但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因放弃
继承权而免除。
因此放弃继承权还是要尽赡养义务。 赡养和继承权的放弃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不能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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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并不会因父母有养老金而自动取消该法定义务。《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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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该条规定明确了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另一方面也明确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两个条件,一个是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另一个是生活困难。
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父母,无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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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