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如今丈夫是二婚,是我个孩子跟着的,他也是一个孩子但没跟随他,如今人们住的这套房屋是公有住房,因此房屋不能写自己的名字以及孩子,要把户籍一起牵到这里来才行,但我不愿意牵,我想问一下下能够 要我丈夫写个遗嘱,写他人死之后房屋就是我孩子的,那样起效吗?他的孩子能分得吗?分是多少?特别感谢

2020-03-16 05:32:3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分房子涉及土地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承包合同纠纷;
    (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
    (三)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
    (四)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五)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
  • 按照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丈夫的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即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