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通过中介公司租房,合同期限为6个月,我不想在住两个月后继续租赁,中介公司说可以租赁,但是把一个月的押金作为租赁费,当时签字的合同中没有说明租赁费的条款,该怎么办呢

2020-03-16 08:02: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子转租给他人,押金如何处理,可参考以下几点:
    1、房子已转租但未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押金可由第三方(现有租户)支付给你,合同到期后转为第三方,由房东重新出具押金收据。
    2、房子转租完成,合同重新签订的,该房屋已与你方无关,如合同期内你方未涉及违约,房东应如数全额退还押金。
    3、涉及违约,指你和房东当初签订的合同内,是否明确约定你方可以转租或不可转租,可以转租的押金是如何约定的,如何退还。如明确约定不可以转租,你方将涉及违约行为。房东可依照合同约定扣除部分押金作为违约金
    如合同内未明确约定是否可以转租,押金退还需你方与房东双方协商解决达成一致即可。
  • 比如《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就是买卖不破租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民通意见》119条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 合同当然是有效的,必须登记的抵押权,如未登记,只是抵押权可能未生效。

      
    一、抵押合同有效。

    物权法》第15条对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的区分作出原则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登记是针对特权的变动而采取的一种公示方法,是否登记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二、抵押权未生效。

      《物权法》第185条第1款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为要式合同,该合同并未直接产生抵押权这一担保物权,而是必须与登记结合,才能设立抵押权,如房地产抵押应当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只有这样抵押权才有效。但未办理登记并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

      以房地产抵押合同为例,因为没有办理登记,抵押权并没有产生,但是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成立时即生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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