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月底前退休,已经交出16年的节约储金,2006年10月不到一个月,不影响我的退休?该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0-03-16 10:13: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一,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至迟一个月内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自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支付双倍工资。
    一年之后如果还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第二,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公积金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缴纳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并赔偿损失。
  • 等正式退休后就可以提取全部公积金。公积金缴纳分为两个部分,一半个人缴纳,一半单位缴纳,汇缴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后,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并按年度结算利息。单位缴纳的公积金跟个人交的(单位扣的)全部进入个人公积金账户,也就是说全是本人的。
    退休后可以全部提取出来。所以退休后不仅能提取全部公积金,还有一笔不小的利息收入。
  • 劳动合同里没有公积金这一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规定。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3条、第14条、第15条都明确规定,不管是单位办理缴存登记、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还是为在职职工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或者是每月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单位都是“应当”办理。
    “应当”在法律上即为“必须”“强制”之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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