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加盟代理一家货运物流,加盟费用是6万,那时候有人说如何好我交了1万,写的情况下我没在乎写出订金,如今我不会加盟代理了,有人说我交的是订金,不愿给。我的1万余元能要回吗?

2020-03-16 11:17: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加盟费所包含费用:
    一、保证金: 为确保被特许者履行特许经营合同,特许方可要求加盟方交付一定的保证金,这部分费用到合同期满后,在加盟方没有违约行为,没有不清楚款项的情况时,特许方应退还给加盟方。
    二、分摊的广告宣传和促销费用: 特许总部与加盟者之间是有部分费用是需要双方共同承担的,最常见的则是用于广告宣传和促销费用。
    1、全国性广告宣传和促销费用。 在全国或者某个区域全面发布的广告宣传和促销费用,由总部规划,整体促销,产生的费用由各店分摊。如果广告宣传促销针对的是特许方的产品,则加盟方不须分摊费用。
    2、区域性广告宣传。

  • 1、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2、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
    3你的条件,是自己要求的条件还是在认购协议中约定的条件,如果是约定的条件,因开民商没达到则定金应双倍返还。如果不是约定的,只是你自己要求的,你无正当理由不买房的,定金不退
  • 商品房预售中,很多购房者都遇到过交定金的问题。购房定金能不能退?  什么是购房定金,购房定金能不能退?  购房定金的作用是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根据最高法院担保法的司法解释:  
    (一)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的定金。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交付的定金也就是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订立正式合同而交付的定金。一般来说,我们在签订认购书或意向书时约定交付定金作为签订正式合同的担保,这种定金就是立约定金。如果因一方原因导致没有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适用定金罚则。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定金。正式的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定金一般分两种情形,一种解约定金;另一种是违约定金。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对定金的性质进行约定。因为购房合同一旦签订就生效,约定不同性质的定金,法律后果是不同的。    总之,无论约定何种定金,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在适用定金罚则后,还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当事人需举证证明损失大于定金赔偿额,并且这个损失是在签订认购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能预见到的,不能漫天要价。提醒购房者不要盲目交付定金,一定要看清楚是签订什么合同时交付的定金,定金的性质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拿不准可以咨询一下律师,不要被开发商的文字变换欺骗,出现纠纷时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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