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6年了解一个山东省的网民,他数次向我借款,我根据手机微信和手机转账(有交易记录和微信记录),总计额度9000元,未打借据。讲好2018年今年初还,但如今不接听电话不回手机微信,我想问一下我该怎样维护保养自身利益

消费者维权
2020-03-16 11:44: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建议当事人收集诸如借条、欠条、收条等直接证据,假如没有直接证据则收集证人、电话录音以及邮件、短信往来和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然后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因为债权一旦超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债务人就享有时效抗辩权,就可以不用清偿债务。
    2.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切实充分,法官就会采信观点、判决胜诉。胜诉之后,如果一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内未履行法院的判决,另一方应该尽快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方的财产。因为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的时效,就是判决生效后2年内。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但是更多的财产线索以及证据还是需要当事人进行提供的。
    4.如果被执行方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被执行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和诚信档案中。
    这样就会限制被执行方的银行借贷等金融服务,被执行方可能也会被法院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执行司法拘留。
    5.如果被执行方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那么就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个人借款写借条就行,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借据同性质而字有别罢了。
    个人小额借款不需“合同”。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
    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不定期借贷合同、短期借贷合同、中期借贷合同、长期借贷合同。按合同的行业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工业借贷合同、商业借贷合同、农业借贷合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用房产抵押的借条有效。
      《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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