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朋友以前开过一家商店,因为钱,经过我的咨询,我做了股票。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个体工商户,如果是合伙企业或股份制企业,他的营业执照是个人企业,谢谢。

公司税务
2020-03-16 19:45: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的区别和优缺点:法律地位不同:有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而合伙企业无法人地位。

    3:组织形式的不同:有限公司的内部组织形式更为复杂,一般分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而合伙企业一般有执行合伙人即可。

    4:企业行为依据不同:有限公司是受《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约束,而合伙企业是受《合伙企业法》约束。

    优缺点:
    有限公司的优点:设立程序简便,筹资更加容易,破产清偿压力没有合伙企业大。

    有限公司的缺点: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公开财务状况,容易泄露商业秘密。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说,股东股权的转让受到限制,资本流动性差。

    合伙企业的优点:设计成本低,但高于独资企业,设立快,对于有限合伙人来说承担有限责任。

    合伙企业的缺点:对无限合伙人来说无限责任,筹资困难,但比独资企业要容易。产权转让困难。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有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中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所谓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它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负责企业工作的部门根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此类企业通常可由单个人或少数人提供资金组成,其雇用人数与营业额皆不大,因此在经营上多半是由业主直接管理,受外界干涉较少。
  • 合伙制企业特征:
      
    (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伙、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新合伙企业的成立。
      
    (2)责任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例如,甲、乙、丙三人成立的合伙企业破产时,当甲、乙已无个人资产抵偿企业所欠债务时,虽然丙已依约还清应分摊的债务,但仍有义务用其个人财产为甲、乙两人付清所欠的应分摊的合伙债务,当然此时丙对甲、乙拥有财产追索权。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由一个或几个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或几个责任有限的合伙人组成,即合伙人中至少有一个人要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负无限责任,而其他合伙人只能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偿债责任,因而这类合伙人一般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
      
    (3)相互代理。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换言之,每个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所发生的经济行为对所有合伙人均有约束力。因此,合伙人之间较易发生纠纷。
      
    (4)财产共有。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任何一位合伙人不得将合伙财产移为他用。只提供劳务,不提供资本的合伙人仅有权分享一部分利润,而无权分享合伙财产。
      
    (5)利益共享。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取得、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如有亏损则亦由合伙人共同承担。损益分配的比例,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未经规定的可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摊,或平均分摊。以劳务抵作资本的合伙人,除另有规定者外,一般不分摊损失。
  • 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营能力并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个体工商户条例》第2条第1款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而合伙人通常是指以其资产进行合伙投资,参与合伙经营,依协议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或有限)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合伙人应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因此,只要符合条件个体工商户可以成为合伙人。  
    一、普通合伙人资格限制  
    (1)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2)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需要有相应的专业资质,如律师事务所中的合伙人需要具有法律从业资格。  
    二、有限合伙人资格  
    (1)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2)有限合伙企业中,作为自然人的有限合伙人可以由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承担。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的条件  
    (一)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我国《民法通则》根据自然人的年龄和精神健康标准,把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所具有的能够实施各种民事法律行为并对其承担法律后果的能力。我国《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通则》第12条第2款同时还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必须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必备的条件之一,并不是说所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都具备了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的资格和可能。因为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是一个专业性合伙组织。为此,各国都规定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必须具备本国法律所要求的专业资格条件。我国《注册会计师法》第23条也规定,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必须具备专业资格条件,即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并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而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惟一途径是参加财政部组织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根据《注册会计师法》第9条的规定:“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二年以上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其名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并发给国务院财政部门统一制作的注册会计师证书。  根据《注册会计师法》第10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申请的注册会计师协会将不予注册,已经注册的也将撤销其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起不满五年的;
    (3)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4)受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5)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其他不予注册的情形。显然,无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也就自然不具备会计师事务所中的合伙人资格。  
    (三)必须能够以自己的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根据合伙的一般原理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都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会计师事务所的每一位合伙人在法律上都应当是毫无例外地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主体,也就是说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不允许有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合伙协议以及任何行政性规章都不能在法律规定之外,另行约定或规定某一合伙人可以承担有限责任,否则,该规定对外没有法律效力。但财政部印发的《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试行办法》第6条规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设立有限责任合伙人。有限责任合伙人不得超过合伙人总数的三分之一。”这与《注册会计师法》关于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规定相抵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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