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借了3500元,欠他,还有身份证,还说借,一月十号之前还给我,现在十七号了,我催你最少给我几百元吧。 但是他说下次没有,一直支持着。 我现在很苦恼应该向法院起诉还是找律师,我应该付给自己多少钱。

2020-03-17 06:41: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依法提起离婚诉讼的,对于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核实费用的具体数额。相关规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 第一步,找对方协商,看对方是否承认借条并还钱。
    第二步,如果对方拒不还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有借条,具有较强的证据效力,胜诉的几率较大。
    第三步,如果法院判决之后,对方仍然拒不支付欠款的话,可以向法院神奇女强制执行。
  • 没有只是在证据上有瑕疵,完全符合起诉条件。
    1、对于借贷关系而言,借条是十分有利的证据;
    2、录音录像,那怕是偷录的,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反社会公德,目前法庭也是会采信的。
    3、其他证据,如证人证言也是证据之一。又如银行的取款凭证、转帐凭证;双方往来的短信、qq留言等,都是合法的证据,你可以加以采集。
    总之,民事诉讼只要有适格的原告,在起诉状中写明被告的是谁,请求解决什么问题、根据是什么、理由有几条,同时起诉的事情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属于民事诉讼范围。
    这四个条件同时具备了,就可以起诉。至于能否胜诉,那是另一回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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